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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方区域总部与中国海工院举行座谈

发布日期:2026-03-06    信息来源:党政办公室   作者:李建忠   字号:[ ]   

2026年3月6日,北方区域总部与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(青岛)(以下简称“中国海工院”)在京举行座谈,北方区域总部党委书记、总经理/北方投资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康建民,中国海工院副院长郑新刚参加座谈,双方围绕海洋能源领域深化合作、资源互补、协同发展等进行深入沟通。

郑新刚对中国电建长期以来与中国海工院的合作表示感谢。他介绍了中国海工院的发展定位、核心优势及业务布局。中国海工院聚焦海洋工程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重点布局海洋新能源与水下能源动力等业务板块,依托“清华大学大工科下海”优势,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的创新综合体,在波浪能转换装备、海水制氢等领域拥有多项创新成果,希望能够与中国电建在北方区域开展更多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。

康建民首先对中国海工院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。他简要介绍了中国电建北方区域总部基本情况和“十五五”规划情况。他表示,2026年北方区域总部实施了“规划引领、系统营销、织密网络、有的放矢”的营销举措,在北方区域成立了市域工作组,全面梳理中国电建四大战略业务、29个主要业态对应的项目,将营销工作有的放矢在项目上。针对与中国海工院的合作他提出了三点希望:一是希望中国海工院进一步加强与中国电建在海洋业务方面的合作,充分发挥中国海工院的智囊作用,助力北方区域“十五五”海洋业务策划;二是希望中国海工院加强与北方区域各省级分公司的交流,针对各市域工作组正在跟踪的海洋类项目进行探讨,寻找合作契机;三是希望中国海工院发挥清华大学的平台优势,推动科研创新与工程实践深度融合,在零碳园区、清洁能源利用、“城市合伙人”模式等方面,共同谋划海洋示范项目,实现双方共赢发展。

北方区域总部总经理助理白鹏,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。 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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