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方区域总部对乌蓄项目开展履约专项检查工作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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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26日-28日,北方区域总部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葛建军带队对内蒙古乌海抽水蓄能项目开展履约专项检查,本次重点检查集团(股份)公司所属水电七局、水电八局、水电十一局、水电十六局、北京院、华东院承建的乌海抽水蓄能项目部分标段。 本次履约专项检查工作受集团(股份)公司委托,北方区域总部领导高度重视,成立了以区域总部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葛建军为组长的专项检查组,并向各受检单位印发履约专项检查的通知。检查组成员由水电四局、水电五局、水电六局、水电十四局、北京院五家子企业抽调的五位专家组成,还邀请了北京院副总工程师、首席技术专家、辽宁清原EPC总承包部总经理姚宝永作为检查组副组长参与本次履约专项检查。检查内容包含总体履约情况、进度、技术、质量、安全、信息化、科研与成果等8个方面45个子项。 本次履约专项检查,检查组以“听汇报、看现场、查资料、相互交流”的形式开展检查工作,认真听取了受检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情况的汇报。深入各受检单位施工现场查看工程形象进度、实体质量、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等情况;仔细查阅了各单位的体系建设、规章制度、管理过程、科研成果、信息化管理等内业资料;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、技术、质量、安全、经营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、交流,认真听取了各单位反馈的问题和建议。检查结束后,检查组召开反馈会,将检查出的问题向各单位进行反馈通报,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。 检查组组长葛建军强调,一要正视问题,各单位要正视本次检查组发现的及业主单位提出的问题,主动作为,化解履约风险;二是迅速整改到位,各单位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,要举一反三,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,明确整改时间,快速展现整改效果;三要转变认识,通过此次检查整改,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充分利用好母体单位资源优势,做好与业主单位的沟通、协调工作,全力推进乌蓄项目高质量履约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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